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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招聘会后的欺诈行为

1999-12-27 来源:生活时报 吴坚 我有话说

日前,北京人才市场负责人提醒广大求职应聘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以招聘为名发生的欺诈行为。

北京人才市场是全市比较规范的固定人才交流洽谈场所,但是最近却连连发生两起以招聘为名,诈骗求职者钱财的事件,受骗者多达十几人,被骗总额上万元,案犯逃之夭夭。据受骗者说,行骗者主要是在“面试”之后,向“合格者”收取培训费和风险抵押金,得手后还煞有介事地通知求职者×月×日上班,等求职者按指定时间前往报到时,已是人去楼空。

北京人才市场负责人指出,诈骗行为的特点主要是发生在招聘会后。作为人才招聘会的主办单位,要对参会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进行审核,要查验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以保证招聘单位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北京市人才招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求职人员以其财产、证件作抵押。”根据这一规定,在招聘会上向应聘人员收取费用的行为主办单位有责任予以制止,我们每次举行招聘会都在现场反复播放这一规定,提醒求职应聘者注意。但是当前时有发生的欺诈行为带有更隐蔽的特点,收费行为基本上发生在会后的“交易”,这已超出了办会单位的责任能力,对此应聘人员应特别加以警惕。应聘人员发现违规的单位应及时向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65228553,以便及时制止违规行为,防止欺诈案件发生。

北京人才市场负责同志说,年末岁尾,是人才流动的高峰期,许多人利用新旧交替的间隙换工作,大批大专院校毕业生趁寒假休息落实接收单位,许多不法之徒正是看中目前人才市场某些专业供大于求的现实,利用人们求职的急迫心情,专找那些涉世不深,心情急迫、又不懂政策的求职者下手行骗。这里再次提醒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本来可以避免的事件发生,造成不必要的钱财损失和精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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